我该如何帮助不愿寻求治疗的亲人?
问题:我母亲已经48岁了,表现出精神分裂的早期症状。她有妄想症,妄想症,混乱和非理性。我怎么才能说服她去寻求精神治疗呢?每次我尝试,她就攻击我,把我当成敌人。
半刚石博士:听说你面临的问题,我很难过。这个问题几乎和精神病学一样古老: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却不希望得到帮助的人,该怎么办?这个话题极具争议性,而精神病学的历史上也不乏严重侵犯公民自由的案例。另一方面,一些精神疾病,包括极端的躁狂或精神病,使人很难相信他们需要帮助,因为他们的理性思考能力受到了影响。
大多数州都有精神病学承诺法,试图在保护公民自由的需要和给予严重精神疾病患者所需治疗的需要之间取得平衡。非自愿承诺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方式,以获得精神护理的人,严重的智力残疾程度,他们对自己或他人构成迫在眉睫的危险。正如这个问题的各个方面一样,法律上认为对他人迫在眉睫的危险在各州是不同的。通常,如果一个人因为他们的精神疾病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了某种身体伤害,他们被认为处于明显或当前的危险中。底线是,大多数州允许你在任何时候强迫某人进医院,违背他们的意愿,只要你能证明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对自己或他人构成了直接的危险。
如果有人有自杀倾向,有杀人倾向,或者极度混乱,以至于他们无法在社会上安全地运作,大多数国家都会通过某种方式求助于朋友,家庭成员和其他相关方,让他们接受治疗。如果你认为某人需要被强制送去医院,一个选择是打电话给心理健康办公室,向他们解释发生了什么。如果你找不到当地危机中心或精神健康办公室的电话号码,另一个选择是打电话给警察或把他们带到最近的急诊室。如果患者拒绝自己去医院,警察可能不得不护送他或她到急诊室或危机反应中心,在那里医生可以评估患者的非自愿承诺。
通常情况下,一个朋友或家庭成员参与做出这个决定,然后这个人开始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承诺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大多数亲属都感到困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正确。事实是,在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很多时候,非自愿的承诺是一个人走向健康的第一步。家庭成员可能担心开始一个非自愿的承诺,因为害怕被指责,感到内疚,或在未来不被他们的家庭成员信任。记住,一旦你向警察或医院寻求帮助,医生就会介入并给你建议下一步该怎么做。记住,你是在为你所爱的人寻求帮助。